問題:請問論文提案中的Aim與Objective差別在哪?
- 一位博士生在上學術寫作課時所碰到的問題
回答:
當您在撰寫論文提案或論文序文時,對於該如何分辨「Aim(目標)」 與「Objective(目標)」之間有何差異感到相當困擾。這個問題在研究提案中也常常會遇到。
在分辨Aim與Objective的差異時,字典的幫助似乎不大。字典表示Aim與方向性目標有關,是需要透過個人努力所獲得或其所希望獲得的成果。而Objective則與達到一個目標有關,它強調實際行動以及「描述性的已知」。這些文謅謅的解釋實在幫助不大。
然而,仔細思考的話,您可能會發現兩者之間的差異:Aim與希望、抱負有關,而Objective 與實際做為有關。概括性地來說,Aim是研究目的,Objective是研究方法。
針對Aim和Objective看似正確卻又攏統的定義,我們可以簡單分辨如下:
Aim與Objective
(1)Aim是您希望做什麼,也就是您執行一個計劃的意圖。Aim代表著您想透過研究所找到的答案或想達到的結果。因此,Aim是大方向性的、可能可以達到的目標。
Aim通常採to + action的表達方式,如以下常看到的表達方式:「My aim in this project is … to map, to develop, to design, to track, to generate, to theorize, to build…」在人文學與社會科學中,研究者的Aim可能是為了調查(investigate)、理解(understand)或探索(explore)研究中一些可能不客觀的問題。
然而,調查、理解或探索這些詞彙試探性較高,計劃評審與主管比較喜歡看到以下試探性較低的詞彙,如:synthesize、catalogue、challenge與critically interrogate等。
(2)Objective通常不止一個。其是您為了實現Aim的具體步驟。Objective說明您為了達到計劃目標所將採取的具體步驟。
Objective通常出現在主動式的句子裡,如「為了達到這個Aim,我將進行收集、建構、生產、製造、測試、試驗、測量、記錄、實驗、解構、與分析等動作」。Objective通常以(1)(2)(3)格式化方式呈現,清楚明列計劃中的各個步驟;Objective闡明了您為了達到Aim所要採取的各個步驟。
您必須確認您的Objective是精確而非空泛的。在您的Research objective中寫入「I will investigate」或「I will explore」等字眼通常會被認為過度空泛,因為您很難確認調查或探索何時該結束?但當您在考慮以上問題的答案時,極有機會找到實際的Objective。
Objective必須是實際的、可行的和可實現的。研究評審通常會查看研究的時間與資金是否足夠研究人員完成其研究目標。他們同時會檢視這些Objectives是否可行、是否可供研究。
因為Objective可視為計劃中的各個里程碑,所以可將它列為可完成的事項,如設計材料檔案,此事項是否完成很容易得知,完成後研究者可繼續下一個階段的目標。即使眾多Objectives要同時完成,研究者也需清楚每個步驟Objective的完成點為何及其如何幫研究者達成Aim。
該避免的問題
事先考慮Aim與Objective可能出現的問題是一個很好的習慣。有些可預測的問題是可以被避免的,如下:
- Aim太多,通常一兩個就已經足夠。
- Aim與Objective交叉使用,導致讀者不清楚研究的目標以及將採取的行動;Aim與Objective需簡潔明瞭。
- 把Aim與Objective連在一起;Objective是要採取的步驟,Aim是總體意圖。
- 將Aim與Objective當同義字使用。
- 將Objectives當成一張詳細清單,而不是研究中一系列所需完成的目標。
- Objective與研究方法不相符。換句話說,它無法被執行,或是執行後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
最後要說的是,Aim和Objective並非在匆忙下可得到的產物。因為它是用來決定研究問題以及研究設計的,所以在研究早期階段,設計Aim跟Objective是非常重要的一環;Aim與Objectives是構建整個計劃的基礎,因此它們必需要「堅固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