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有兩個文法問題:
(1)當我要描述一個共同擁有的東西時,要怎麼正確的表示呢?例如,我要講Jane和她先生所擁有的房子時,可以寫「Jane and his house(Jane和他的房子)」,或是要用撇號呢?
(2)我不瞭解動名詞是什麼,以及如何將其和代名詞一起使用?
- 香港中文大學博士生
回答:
共同所有格
要描述一個共同擁有的東西時,一般人常不知道要把撇號放在哪裡。標準的作法是將這兩個主人視為單一組合,比如一對伴侶,然後把撇號加在最後一個名字上:「John and Jane’s house(John和Jane的房子)」、「Ben & Jerry’s ice cream(Ben & Jerry的冰淇淋)」。就算主人的人數增加,您依然只需要一個撇號:
「Bob and Carol and Ted and Alice’s party(Bob、Carol、Ted和Alice的派對)」
如果每一個人都各自擁有某樣東西,那麼每一個主人的名字都得加上撇號:
「John’s and Jane’s cars(John的和Jane的車)」。
然而,當我們用到代名詞時,事情就變得複雜了。例句中「Jane and his house(Jane和他的房子)」看起來怪怪的,因為這看起來像是把Jane和房子配成一組。最常見的辦法是寫成「Jane’s and his house」。儘管這樣寫會違反只把撇號加在最後一個人名上的規則,但是大部分的人並不在意。因此,這樣寫的話,不會造成什麼大問題。
那麼如果有兩個代名詞的時候呢?「She and his house(她和他的房子)」,是絕對不可行的。「Her and his house(她和他的房子。)」,也許行的通,但如果您寫成「his and her house(他和她的房子)」,讀者勢必會聯想到一個意思截然不同的常用語:「他和她的」,像是拍賣時會寫「他和她的帽子」。
如果有時間能想一想,尤其在寫作的時候,最好是避免使用這樣的句型,而把句子修改成以下的樣子:
「Jane and John have a house outside Taipei. Their house is beautiful(Jane和John在台北郊外有棟房子,他們的房子很漂亮)」、「The house owned by Jane and him is beautiful(Jane和他所有的那棟房子很漂亮)」、「The house is Jane’s and his(這棟房子是Jane的和他的)」、「The house that he and she own is beautiful(他和她所有的那棟房子很漂亮)」。
當用到人稱代名詞取代名字時,事情又變得更棘手了。切記,「I’s」這個寫法不可以用來代換「my(我的)」。「directions to my wife and I’s house」(到我太太和我家的路線)這個寫法是不對的,但寫成「directions to my wife and my house(到我太太和我的家的路線)」的時候,讀起來像是您提供了到您太太家的路線以及到您家的路線,語意上會讓人覺得兩人不是住在同一個家。
最好是用一個簡單一點的句型,像是「our house(我們家)」。
其他最好要避免的尷尬句型還包括:「your and my shares(你的和我的份)」最好改成「your share and mine(你的份和我的份)」。「Their and our shares(他們的和我們的份)」最好改成「their share and ours(他們的份和我們的份)」。「His and her shares(他的和她的份)」雖然不差,但改成「his share and hers(他的份和她的份)」更好。
動名詞和代名詞
這是個很微妙的文法點,我得要用上平時盡量避免的文法術語才能解釋。但是,一旦您學會如何使用動名詞前的所有格代名詞,您的寫作功力在讀者眼中將大大提升。「-ing」結尾的動詞可以做為名詞使用,而且有時前面會加上代名詞。這樣的動詞/名詞型態就稱作「動名詞」。以下的句子都很常見:
「I didn’t appreciate him returning the car with the gas tank empty(我不喜歡他還車的時候油箱是空的)」
但是「returning」(還)在這裡是動名詞的型態,因此,需要在前面加上所有格代名詞,變成「I didn’t appreciate his returning the car…(我不喜歡他在還車的時候……)」其他標準用法還包括:
「Their coming to my birthday party was a nice surprise(他們來我的生日派對是個很棒的驚喜)」、「I didn’t like his being rude to his teacher(我不喜歡他對他的老師無禮)」、「They weeded the garden without our having to tell them to(我們不須要叫他們就幫花園除草了)」
「Coming」、「being」、「having」都是動名詞,因此需要在前面加上所有格代名詞「their」、「his」、「our」。如果在動名詞前放的是人名,也得要改成所有格型式:「We’re excited about Bob’s winning the game.(我們很興奮Bob贏得了比賽)」。
給您一條黃金法則:只要是及物動詞/介係詞,後面必定可以順理成章直接接受一個受詞,受詞無論是單字或一個片語都沒關係。舉一個更簡單的例子:
「I don’t mind your smoking/ I don’t mind you smoking(我不介意你抽菸)」
就是很好理解的文法例句。
然而,並非所有「-ing」結尾的動詞都是動名詞,有些是現在分詞型式,作形容詞使用。例如:「a sailing ship(一艘帆船)」、「a running joke(一個不斷重複的笑話)」、「aching back(發疼的背)」。這些前面也都能加上所有格代名詞,如:「my aching back(我發疼的背)」。但是,很少有人會想在前面加上非所有格代名詞,除了在某些方言的語境之下,會出現「me aching back(我發疼的背)」的用法。
被搞糊塗了嗎?試試看這個簡單的經驗法則:如果要在「-ing」結尾的動詞前加上代名詞或名詞,先考慮所有格型式。如果這個「-ing」結尾的詞看起來像個可以被擁有的東西或是動作,那應該就是動名詞了。